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生育险怎么办理_3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身份证明信息

出生证

医院的医务证明

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用人单位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则办理,并返回相关表格。

用人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返回的表格,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签发医疗证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办理和缴费,个人不能单独办理。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需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