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申请条件详解
在经济较为繁荣的区域,几乎每家公司都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若计划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下内容旨在帮助大家更深入地理解相关法规,由华律网整理提供。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
一、个人自建、翻修或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 拥有自住房屋的所有权并计划进行建设、翻修或大修;
2. 贷款申请前6个月需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借款人家庭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 购买本市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 贷款申请前6个月需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如下: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审核
1. 无房产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视为首次购房;无房产、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有一套房产、计划购买的第二套房产符合改善型标准的,视为第二次申请改善型住房贷款。
2. 停止向以下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首次购房的公积金信贷政策保持不变。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次购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则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普通住房不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低于70%。
三、调整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审核和信用审查
市公积金中心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审核首付资金真实,并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审查。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严格审批贷款。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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