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宣布优化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以下调整即时生效:取消原先144平方米的套内面积限制,提升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至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的120%,并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工作,新规定将于2024年10月17日起实施。

以下是调整细节:

重要调整!今日起全面执行,影响深远!

1. 公积金贷款不再限制购房套内面积,但仅限于泰安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且需符合出让住宅用地质。

2. 贷款额度提升20%适用于购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的家庭。

此外,本次调整涵盖多种贷款类型,包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等,并以本细则为准,其他不一致的规定将予以更新。具体实施细节参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